离开,是为了回来

Grimlock 发表于 2008-10-05 20:52:27

"The coldest winter I ever spent was a summer in San Francisco."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Mark Twain

    进入9月后,上海照例仍旧热了一阵,在24个秋老虎都熬过去后,在国庆前夕,人人都亲历了气温骤降的过程。而我,照旧仍是那么慵懒——尤其是到了研二,课程都已经结束之际,更是能得闲时且得闲。虽然偶尔会觉得有些愧疚,觉得蹉跎了时光之类的,但往往也只要一句“夏日炎炎正好眠”,便能搪塞了自己。嗯,考研成功之后,我便不再逼过自己一分一毫。

     于是转眼间夏天走了。它悄然把曾经纷乱人间的热量,从躁动的内心深处摄取,汇入血液,最后从每个毛孔中狠狠剥离,就像它的脚步一般,了无痕迹。于是,心也蜷缩,血管也蜷缩,毛孔也蜷缩;各种记忆的碎片又开始沸动以后沉淀下来,渐渐分清了层次。
    
    细细琢磨着,似乎在较为真切的记忆里,这个时段的心情总是阴郁的,也不知道是受了阴郁天气的熏染或者其他,就连做的梦也成了一卷有些发黄的黑白默片,夹杂了无数令人生厌的噪点:对白和主角的面孔也模糊,却只剩下一个背影较为清楚;但究竟也无法分辨,那是别人,或是自己的。
   
    这段电影,倘若有名字,大概就叫做《离开》吧。其实究竟是谁的背影代表谁的离开并不重要,因为脚步的速度永远比不上心的电光火石;还有种狡黠的说法,谁离开了,只是取决于参照系的选取。况且远离时,谁的衣襟也不会比别人更冷。
    
    曾经也会因为一段路上的同行者不辞而别而忿忿,这种心里的失落感一半来自对于这种失礼行为的不满,一般则来自对于其毅然决绝的嫉妒。当然,先离开的人内心的挣扎,我们是看不到的,而且对于人生而言,最难的往往不是坚持,而是选择改变;而留在原地的,却往往漠视了自己的于道义于情理都相对轻松的处境,因为既然别人已然远离,便只要走自己的路就好。
    
    我们都往前走着,沿途的风景变化,于是同行者也在变化:正如一路上有阴风晦雨也有繁花锦簇,遇着的容颜有满月般的笑靥,也有永夜似的愁容;无论是朋友,或者敌人,总之,“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”.只是很多时候,我们会把天气阴沉想象成自己的寒冷,在回眸的片刻,经不住噤若寒蝉。


     疲惫的远行者在雨气消散后,回头才恍然发现:原来来的方向和要去的方向,路途是那么相似。于是他才毅然转回头,又向着开始的方向奔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离开,是为了回来。


 

She is a two-time type of lady

Grimlock 发表于 2008-04-20 18:29:19

        这两天的天气就好像Tres Bien的《Your graceful soul》的歌词一般,时阴时晴,半阴半晴,甚至——亦阴亦晴。所以周六在共青森林公园烤肉时便体验了一种很奇特的状态,周围浓烟滚滚,头顶既有红日又有雨滴,心情便在great和terrible间精彩二选一,这大概人是很容易被一种叫“情调”的借口所欺骗的吧,总之即使狼狈无比,也觉得有种很奇特的自我陶醉感。
       我情绪一贯容易受到天气影响,所以很讨厌阴云密布的天空。下午颇不情愿的出了次门,仍是走到了宁远楼与毓秀楼中间的操场,仍旧是发呆,仍旧是想到了往日的种种。我似乎在慢慢失去我曾经在乎的语言能力,逻辑判断力以及其他,只感觉到仿佛被扔进冰冷的水中以及呛水时的那种鼻子的酸楚感,不是痛苦,而是痛苦和快乐并存的一种很复杂很混合的心情,不是介于两者之间,而是两者都是——只觉得那是一股挺强烈的神经脉冲,而是否我的脑神经网络开始异化而产正了某种变态的应激反应,那也不是重点。重点是,我再度选择了一种沉溺的态度。我分明感到自己的上顶叶皮层暗了下来。
     小饼干妹妹说的对,无论你在发胖或者变瘦,氧化过程却总是不可逆的,这包括你的身体和精神,多少年前的光鲜锃亮,也逃不了沦为狗屎一泡的下场。嗯,不废江河万古流啊。
      风再起时,远方的天空,沙在增加。再想你时,心里的世界,熵在增加。

金手指与坏手指

Grimlock 发表于 2008-04-19 00:25:32

 如果把美国大陆比作流行音乐的主战场,那么,所谓的“第一次英伦入侵”绝对是属于不得不计入史册的大事件,其给世界流行音乐和摇滚音乐造成的深远影响,绝对不亚于“光荣革命”对英国历史的推动。
    而对于“第一次英伦革命”举大旗的Beatles,自然不需要我去多提,从经济角度说,他们是唱片工业史上最大的一棵摇钱树;从技术角度说,他们写出了摇滚史上最具创造力的旋律;从艺术角度说,他们对流行音乐革命性的发展无人可比;从文化角度说,他们代表着年青一代的个人英雄主义,不仅成为流行文化的超级偶像,而且成为一种文化形式的塑造者。甚至连他们“Mop Top”也成为了当时最流行的造型;Beatles几乎成了金手指,所到之处遍地黄金。
    我真正想提的是另外一支乐队,与Beatles同门的Bad Finger(坏手指),一支被称为“穷人的甲壳虫”命运坎坷的乐队。“坏手指”的发迹源于Paul Mccartney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里发现了Bad Finger的一盘小样,就这样这几个穷小子一步登天加盟甲壳虫的苹果唱片公司。在Mccartney影响下,乐队在风格上极其接近甲壳虫,当时一度被称为"穷人的甲壳虫"。乐队的命运也始终和甲壳虫紧紧联系在一起,当第三张专辑《straight up》取得巨大成功时,苹果唱片公司已陷于管理混乱的泥沼。不久后乐队加盟华纳公司,希望能凭借新专辑《wish you were here》摆脱困境。但华纳公司怀疑乐队有造假帐的行为,从此乐队被华纳公司搁置起来。一九七五年,乐队主唱兼吉他手Pete Ham因无法承受巨大压力自缢身亡,乐队不得不宣布解散。五年后,乐队重组,厄运却没能放过他们。一九八三年,回天乏术的贝司手Tom Evans过世。
    倘若在百度上搜索bad finger,能找到的歌曲不过是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和《Without you》两首,很遗憾,这也是我听过这个乐队的仅有的两首作品。但就这两首作品而言,他们展现了不逊于Beatles的才华。
    让人感叹的是,这两首作品流传于现今,还是因为一部港产电视剧《妙手仁心》和一部好莱坞电影《未来水世界》。在前者的情节中,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曾作为背景音乐出现;而在后者中,《Without you》则被玛丽亚凯莉重新演绎。
    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咋听之下,和Beatles的《yesterday》是属于同一种调调,但如若细细的听,却能发现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更加细腻,更加冷静,也更加冰凉。《yesterday》就像喝下一大口廉价的朗姆酒后的微醺时分,让人顶着一头乱发半梦半醒之间怀着惆怅睡去;而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则像在昏暗的酒吧一角,一个人,细细回忆另一个人。他默默吸着加了冰块的柠檬苏打水,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,一滴一滴流成热泪。似乎这一切只是为了用体温,确定自己的真实存在。
    《Without you》则展现了截然不同的风格,大概是因为主唱不是同一人吧,一改《Carry on till tomorrow》的温婉,显得悲怆而高亢,相较玛丽亚凯莉的悲凉版本而言,要好上不少。
     也不知道是命运决定了气质,或者气质决定了命运,或者二者兼而有之;“坏手指”显得比“金手指”更加深沉,更加清冷;当然这不排除听众的牵强赴会,然而,人生如同坠樱落溷,不到最后谁又知道答案呢。


梦中偶得*支离不成章

Grimlock 发表于 2008-04-19 00:22:34

若时空的镜像存在
我便一键还原到农耕时代:
男人 在田间种与收
女人 在河岸涤与汰
老人 眯缝着眼对着飞鸟发呆
它们的喙 衔着稻穗 离开
在亚细亚的某处河谷 播下一个未来
一抹斜斜炊烟
糅合了泥地里打滚的稚童的笑颜
在空气中缓缓升起 懒懒晕开
入夜前
会有吟游诗人走入村中投寨
用一把来自新石器时代的嗓音幽叹:
“花发 花败 又一载
日升 日落 入尘埃”
当他走近
男主人会用新酿的高粱酒款待
满满一碗
宾 主 一齐吞下
忘了从前 醉了现在

17点15分 内窥镜中的银河

Grimlock 发表于 2008-04-19 00:21:12

合上眼时 闻到树影婆娑
一树新叶 从芽胞破茧挣脱
久被囚禁的梦 也随着这一波翎羽
向天际的末端 涌落

从远古飘然而至或由未来追溯至今
洪流 从上或由下喷薄
天谴 也是宽恕
生万物于斯亦灭万物于斯的漩涡

我是醒着的、恬淡的
正从光晕手中将一缕温热接过
葡萄酒或鹿奶
来自圣子或佛陀

我如若用一篇长诗形容自己
一定将你的名字用的最多
正如深秋的枫树
用张狂的红振作它的神经
祭奠深埋于腐殖质层下45亿年的落寞

我们会在这世界粉嫩的表皮上
留下一些图腾代表你我
无论是用精神或者肉身
升华或进一步朽化沉溺的魂魄